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工、学生宿舍的维修工作,及时解决广大师生所遇到的维修问题,特制定此规定。
一、师生宿舍设施的日常维修由学校委托广州培商红蓝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学校总务处负责指导、监督管理。
二、大楼公共部分设施由管理员检查报修,同时也欢迎各位师生发现问题时及时自行报修;宿舍室内设施由该宿舍在住人员及时报修。
三、水管破裂、宿舍停电、下水道堵塞、门锁损坏、床铺无法使用等属于紧急维修项目;灯具不亮、水龙头漏水、台凳、橱柜破损等属于普通维修项目。
四、任何维修项目(除土建外),报修人应在“培正E家手机APP”上报修;土建类报修项目,报修人可登陆学校总务处网站 http://zwc.peizheng.net.cn在网站导航栏点击“物业报修”进入总务处报障系统故障登记填写报修单。
五、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紧急维修项目应在1小时内到场查看,并予以当日维修处理(无法当日处理完成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并采取适合的临时措施);普通维修项目应按报修人预约的时间段上门维修(当次无法完成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并与报修人预约好下次维修的时间)。
六、维修服务费按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属故意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维修项目要收取费用的,由报修人直接在“培正E家手机APP”上完成缴费,维修人员即进行维修;属于土建维修的,由总务处开具交费通知,由报修人前往学校财务处交费;若无明确责任人,则全室共同承担维修费用,逾期未交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催收。
八、对不遵守宿舍维修管理办法,乱收费、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任何人均可向总务处处长投诉,投诉电话 020-86842811。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务处。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行,同时废止《广东培正学院教工、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