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综[2022]43号2022年11月2日)
为了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使用钥匙等尖硬物转动或拍打显示按钮,不准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二、禁止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铃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三、儿童乘坐电梯时必须有成人携带,禁止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四、禁止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乱涂乱画、乱扔垃圾杂物和破坏轿厢内的安全指示牌。
五、乘坐电梯时必须确认电梯轿厢已处于平层位置方可进入。乘电梯时,禁止依靠在电梯轿厢门上。
六、禁止将有溢水的物品和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轿厢。所有装修材料、废土、垃圾、煤气瓶禁止使用电梯,若因违规使用电梯发生事故或损坏电梯,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如乘坐过程中出现停运等故障时,不必紧张,请强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行为。
八、未经许可,客梯不准当货梯使用,如确实需要,应报总务处批准并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防护措施使用电梯,否则造成电梯故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赔偿。
九、货梯严禁载人。
十、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使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人损坏电梯,均应赔偿,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电梯由学校指派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的巡检和管理,安全管理员应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相关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自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定期自行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2.各项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填写自行检查记录和运行故障记录。
3.自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安全巡查每天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4.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和填写。
5.对查出的电梯故障和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相关情况应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电梯,并向单位安全责任人报告。
6.对存在的一般隐患项目,有条件整改应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7.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电梯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公示电梯入口显著位置。书面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电梯安全负责人应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或改造,待隐患彻底消除后电梯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定期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电梯安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建立电梯隐患整改台账,同时归档备查。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务处。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